各研究生开课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要求,根据《关于推动新时代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山东省研究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行动方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培育一批高质量研究生课程、专业学位案例库、研究生教材,丰富优质资源对研究生培养的支撑作用。现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研究生课程和教材建设,相关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立项
1.研究生精品课程
(1)立项范围:已连续开设三年及以上博士、硕士研究生课程,以学位课程、优势特色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项目负责人为本校专任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每门课程配备3名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的教师;
(2)立项数量:拟立项建设精品研究生课程10门左右,其中双语或全英文课程10%左右;
(3)推荐要求:培养单位推荐课程不超过2门,已承担校级或省级课程建设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结项后无新成果的项目不得申报;
(4)其他:为强化校级课程建设的培育引导作用,省级优质课程原则上从校级精品课程立项项目中进行推荐。
2.精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
(1)立项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8个。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在岗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团队不少于3人,团队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校外行业专家;
(2)立项数量:拟立项建设精品专业学位案例库10项左右,双语或全英文案例库10%左右;
(3)推荐要求:培养单位推荐案例库不超过2个,已承担校级或省级课程建设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结项后无新成果的项目不得申报;
(4)其他:为强化校级课程建设的培育引导作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位案例库原则上从校级立项项目中进行推荐。
3.申报程序
(1)课程负责人申报,完成《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济南大学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汇总表等相关申报材料,提交开课学院;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
二、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验收
1.验收范围
已经完成课程建设目标任务的往年研究生精品课程立项项目。
2.验收形式
(1)精品课程。可以课程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含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教材的或获批省研究生优质课程、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者,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精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可以文字案例或视频案例等形式结题。入选国家级案例库的(如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或获批省研究生优质课程、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者,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验收程序
(1)课程负责人完成《济南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书》(案例库项目须同时填写《案例说明书》等相关结项材料并提交开课学院;
(2)开课学院初审,开课学院审核后将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3)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专家评议,评议推荐结果报学校批准。验收评议推荐采取淘汰制。
三、教材建设
1. 优秀研究生教材评选
(1)参评范围:我校教师为第一主编(作者),出版社正式出版和公开发行,并正在研究生教育教学中使用的各种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各种学术专著、 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在参评之列。
(2)评选基本条件
2.1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2.2体现本学科优势和特色,符合研究生人才培养定位,充分反映相关学科发展的新成果,充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结构设计合理,选材恰当准确,有创新性。能够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
2.3遵循研究生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先进理念,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方向,有效激发研究生学习兴趣和创新潜能;
2.4教材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质量高,图文配合得当,版式设计专业,装帧印刷美观。严格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5出版时间为2016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原则上经过两年及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高层次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显著成效;
2.6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教材不在参评之列。
(3)评选工作程序
3.1广泛发动。请各研究生教学培养单位广泛发动本单位研究生授课教师积极性,认真梳理本单位教材出版情况,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进行教材建设;
3.2负责人申报。研究生优秀教材申报工作由教材第一主编负责,填写《济南大学研究生优秀教材申报推荐评审表》;
3.3学院初评推荐。各研究生教学培养单位组织对本单位推荐教材进行初审,对教材内容及编者进行政审,提出具体意见。
3.4学校评选。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推荐教材进行评选。
2. 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
(1)立项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加强研究生教材建设的相关要求,健全研究生课程教材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济南大学教材管理办法》(济大校字〔2021〕86号)的要求,启动研究生教材立项建设。
(2)申报要求
2.1教材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材编写应恪守学术道德,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教材的内容需符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要求。
2.2申请立项的教材书稿初稿当前应已完成50%以上,申报时需提交用于评审。
2.3申请者须是在岗人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讲申请教材对应课程两轮次及以上,为研究生教材的著作权所有者(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2.4立项教材包括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为我校现开设研究生课程配套教材,不包含教学参考书、教辅(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和翻译教材。
2.55鼓励研究生核心课程教材立项,《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编著)《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编著)中的课程予以重点考虑,《指南》外特色创新课程适当鼓励。
2.6为贯彻和落实教育部、中宣部有关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的要求,凡涉及“马工程”课程的自编教材, 学校不予立项;已获校级教材建设项目,不参与本次立项申请。
(3)申报程序
3.1发动、认真组织申报。
3.2写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
3.3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并由负责人签署意见。
3.4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4)验收资助
4.1教材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3年。
4.2教材出版后,项目负责人需向研究生院递交2本样书作为项目结题验收材料。项目验收通过,给予经费支持。
四、材料提交
1.课程和教材建设分类申请填报,各类申报表、汇总表等见附件。
2.申报材料提交申报表1份、相关支撑材料1份,电子版发送邮箱。
3.请各学院于2023年12月25日前,将审核推荐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以上是关于“济南大学关于组织2023年校级研究生课程和教材相关建设工作的通知”的全部内容,如想了解招生简章、招生院校、招生专业、政策信息、申硕答疑等更多资讯,敬请关注《山东在职研究生招生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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