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介绍
近五年药学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高,总体工作与专业相关度为93%,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职业期待较高,毕业后10-15年成为业界精英。毕业生对学校、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高度认可,专业满意度为90.27%。
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基础知识、创新意识、职业规范、团队协作认同度等方面给予较高评价,专业社会声誉良好。
应届毕业生对课程学习程度满意度、知识掌握扎实程度和个人素养满意度均在95%以上。
药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升学所占比例超过70.6%,保研率比例超过18%,去往国外、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地高校就读研究生比例超过33.6%。
二、学院介绍
海洋学院始建于1993年,目前下设海洋科学系与海洋工程系两个教学系和一个山东省“应用海洋生物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设有山东省海洋微生物菌种保藏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生态型人工鱼礁实验中心、山东省海洋生物繁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0个科研机构。
海洋学院拥有16000平方米的教学科研大楼,设有化学、药学、生化与分子生物学、植物学、动物学、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工程技术、水生动物营养与疾病防控、海洋生物制品与安全等11个大型综合实验室,其中实验室120多间,仪器设备总值3000余万元。学院建有20多个校外实习基地,良好的实验条件为学院科研水平的提高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也为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提供了良好平台。学院鼓励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大学生科技立项数量多年占校区总量的1/3~1/2,曾荣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奖(当年山东省本科生唯一获奖者)、挑战杯创业计划赛全国银奖、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全国三等奖。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使海洋学院毕业生大受欢迎,许多毕业生到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世界级学府留学,部分学生获得全额直博奖学金,本科生升学率多年维持在50%左右,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科院系统、自然资源部系统等重点院校和科研机构录取的比例达90%以上。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2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0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最后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考试招生计划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和部分专项计划招生人数。考试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至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人数及各专业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近3年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完成者(一般为前三位)取得较高学术水平或较高应用价值的其它科研成果1项。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为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第十二条 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报考另有其他要求,具体报考要求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三条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招录办法将根据国家规定另行通知。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五、学制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或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适当延长。所有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如遇政策调整,学费标准按照新文件执行。各招生专业学制和学费标准,另行公布。
六、附则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在符合相应的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我校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下,可自主选择报考专业。强军计划考生按相关规定报考。以上专项计划的考试科目与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相应专业的考试科目一致。
面向港澳台地区招录研究生招生简章将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发布。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为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工作安排与要求如有调整,以学校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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